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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中心小学 [ 小学|市一级|公立 ]

  •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绿化东路100号
  • 学校电话:0769-81706555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7年石龙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入读公办学校群体: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本镇户籍的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未入户的适龄学童。

3.符合《方案》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群体。

4.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按《2017年石龙镇义务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入读公办学校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

(二)入读民办学校群体: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学童。

四、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本镇户籍的适龄学童:由各中小学受理报名。

按就近入学、分片招生的原则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报名就读。

(二)石龙镇义务教育阶段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

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指以下三类:1.积分制群体,2. 优惠政策群体,3. 特殊群体。均按《方案》和《办法》执行。

五、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分片招生范围规划

(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范围

1.公办小学:中心小学、中心小学西湖学校、爱联学校、实验小学

2.中心小学招生10个班500人,招生区域:

(1)旧城区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2)根据学位情况优先解决部分父母一方或双方是老城区的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3)家住老城区获批的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适龄学童。

3. 中心小学西湖学校招生6个班300人(全部在西湖校区),招生区域:

(1)西湖区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西湖区的的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3)积分制入学申请及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获批的居住在旧城区和西湖区的适龄学童。

4.爱联学校招生4个班200人,招生区域

(1)永和居民小组、帝景湾小区、聚龙湾和聚华豪庭小区、濠兴逸苑小区、腾龙名苑小区、王屋洲村、水天一色小区、中央豪门小区、卓越东江、永华新村小区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2)优先解决部分为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新城区户籍和老城区的部分适龄儿童(具体包括:永和居民小组、帝景湾小区、聚龙湾和聚华豪庭小区、濠兴逸苑小区、腾龙名苑小区、王屋洲村、水天一色小区、中央豪门小区、卓越东江小区、中央豪门小区、卓越东江小区)。

(3)以上区域的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获批的适龄儿童

5.石龙镇实验小学招生4个班200人,招生区域

(1)龙城国际小区、龙升豪苑小区、新鸿基珑汇小区、黄家山村石龙户籍适龄学童;

(2)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是以上区域的部分适龄学童;

(3)居住在新城区的积分制群体和优惠群体、特殊群体获批的适龄学童。

说明:新城区裕兴路及其延长线和方正路及其延长线之间以龙升路(南二桥往黄洲方向延长线)为界,西边为爱联学校招生区域,东边为实验小学招生区域,裕兴路及其延长线以南为爱联学校招生区域,方正路及其延长线以北(永华新村除外)为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二)公办初中起始年级招生范围:

1.石龙二中招生区域

(1)新城区和部分西湖区石龙户籍适龄学童及积分制入学、优惠群体、特殊群体申请获批的居住在新城区和部分西湖区的适龄学童。(西湖区以西湖三路至石龙南桥为界,东边地段为石龙二中招生区域,西边地段为石龙三中招生区域。)

(2)部分旧城区石龙户籍适龄学童及相对应区域的积分制入学及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申请获批的适龄儿童;包括:中山东、旗下街、面街、新街、竹园街、兴龙东、绿化东、滨江东路等(以南桥—新桥路—太平路及其延伸线为界,东边地段为二中招生区域)。

2.石龙三中招生区域

部分旧城区和部分西湖区石龙户籍适龄儿童及相对应区域的积分制入学申请及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获批的适龄儿童;包括:中山西、海唇街、和平路、青竹街、红棉路、海塘街、兴龙中、兴龙西、绿化中、绿化西、滨江西、南边街、百花南、百花北居民小组;忠维、新维、蒲溪社区;东莞监狱、木材厂;(以西湖三路—石龙南桥—新桥路—太平路及其延伸线为界,西边地段为石龙三中招生区域)。

六、招生工作程序安排

(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程序安排

1.石龙户籍适龄儿童注册时间:2016年5月28日,家长按时携带小孩到所属片区的小学报名注册。

2.6月8日上报中小学起始年级注册人数统计表(见附件)

3.7月11-14日,确定非石龙户籍学生名单(含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

4.7月11日至7月14日,分配学位,确定录取学校,各中小学到镇教研室领取第二批注册学生名单和通知书。

5.非石龙户籍学生和跨区学生注册时间:7月16日,家长按时携带小孩到指定的小学报名注册。

6.补录学生注册时间:8月13日

注册时所带材料:(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3)《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

(二)初中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程序安排

1.各小学于5月19日前将本镇户籍《毕业生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册名册》(包括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要加盖公章确认后,学生《毕业生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按所在招生区域分好)和非本镇户籍《毕业生登记表》和《注册名册》整理后送交宣传教育文体局教研室。宣教局教研室在当天下午将各校《毕业生登记表》和非本镇户籍《毕业生登记表》、《注册名册》集中整理后备案。

2.石龙二中、石龙三中分别派人于5月24日上午9时30分集中在宣教局教研室验证招生。

3.石龙二中、石龙三中于5月26日上午将注册通知书送镇宣传教育文体局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并装订一份《给家长的一封信》后送宣教局教研室验证并加盖石龙镇招生领导小组公章。

4. 各小学于5月25日下午到宣教局教研室领取石龙户籍六年级升初一注册通知书。发放第一批(石龙户籍学生)初一新生通知书及录取学校《给家长的一封信》。调档凭证由学校统一管理,根据石龙二中、石龙三中提交的注册名单分类后上交宣教文体局。

5.公办中学(二中、三中)初一新生(石龙户籍)统一5月28日报到注册。

6.5月25日各中小学按照《招生工作补充说明》中学上报优惠群体学生和汇总跨区学生名单。7月11-14日为非石龙户籍学生分配学位,确定录取学校。7月16日非石龙户籍学生注册。

7.注册时所带材料:(1)注册通知书 (2)调档凭证(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家庭户、户口号)和该生户口页复印件(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4)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5)《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

(三)其它事项:

1.5月25日,确定以下学生名单:初中推荐优惠群体学生和特殊群体学生

2.7月11-14日,确定非石龙户籍学生(含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各中小学到镇教研室领取录取学生名单和通知书。由各中小学发放第二批注册学生通知书及录取学校《给家长的一封信》。

2.非石龙户籍适龄儿童注册时间:7月16日

3.补录学生注册时间:8月13日

4. 7月20日前各初中小学将注册学生统计表上传到镇教研室邮箱。(见附件1)

(三)民办学校招生安排

2017年5月22日开始,家长按时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注册:1.小孩、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家庭户、户口号)和该生户口页复印件(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2.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3.《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4.调档凭证(初中)

七、几点要求:

1.本镇户籍学生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址不相符的,按户口所在地招生区域投档。经批准符合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市外镇户籍学生按根据学位情况投档。

2.符合条件申请经批准入读公办学校的非石龙户籍学生名单,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生时分发给相关学校录取。

3.禁止各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所有教学质量摸底测评必须在新学期开学后由市教育局或镇宣传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

4.各校不准以任何形式分重点班和尖子班。

5.个别特殊原因需要跨区就读的学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宣教局统筹安排。

6.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做好服务和政策解读工作,本项工作将纳入政风行风工作评议范围。

八、本实施办法由石龙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石龙镇人民政府

石龙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2017年石龙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入读公办学校群体: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本镇户籍的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未入户的适龄学童。

3.符合《方案》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群体。

4.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按《2017年石龙镇义务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入读公办学校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

(二)入读民办学校群体: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学童。

四、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本镇户籍的适龄学童:由各中小学受理报名。

按就近入学、分片招生的原则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报名就读。

(二)石龙镇义务教育阶段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

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指以下三类:1.积分制群体,2. 优惠政策群体,3. 特殊群体。均按《方案》和《办法》执行。

五、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分片招生范围规划

(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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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东莞市石龙中心小学始建于1913年,是一所具有近百年历史的乡镇小学,座落在有“举重之乡”铜像及周恩来演讲台的中山公园湖畔。原名东莞县立第二高等小学,1950年7月改名为石龙镇中心小学校。1968年 “文革”期间,改校名为“石龙镇第一小学”。1978年,恢复为“石龙镇中心小学”。2004年被评为东莞市一级学校。 抚今追昔,石龙中心小学坚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为办学目标。形成“廉洁、民主、求实、进取”的领导班子作风。实施“依法治校、层级负责、民主管理”的管理模式。

招生范围

(1)旧城区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2)根据学位情况优先解决部分父母一方或双方是老城区的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3)家住老城区获批的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适龄学童。

入学条件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入读公办学校群体: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本镇户籍的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未入户的适龄学童。 3.符合《方案》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群体。 4.优惠群体和特殊群体:按《2017年石龙镇义务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入读公办学校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 (二)入读民办学校群体: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学童。

学校特色描述

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以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 突出英语、科技活动为教学特色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