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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莞提高多项社保待遇标准

房天下东莞二手房网  2015-08-26 08:00:00  来源:广州日报
[提要]东莞社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今年曾有部分企业提出,市民之所以享受比较好的社保待遇,是因为东莞的社保缴费基数高。

东莞社保工作走在前列,今年曾有部分企业提出,市民之所以享受比较好的社保待遇,是因为东莞的社保缴费基数高。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陈少锋表示,目前东莞市五大险种总费率为26.5%~27.5%,实际上考虑到企业的成本等问题,东莞社保总费率为25.3%,在广东省内属于偏低水平。

此外,目前五大险种的个人缴费部分总费率为9%,剩下的全部由单位和财政承担。从缴费基数水平来说,东莞市严格按照社保法及全省统一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及个人在上下限范围内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假设一位职工月薪2500元,其月缴纳社保费约为660元至690元之间,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约为230元,约占其月薪的9%。

“缴费基数主要依据员工实际工资收入来定,工资总额是由保底和封顶两方面调整,其中,保底部分按照60%计算,封顶部分按300%来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频繁变动,主要是工资调整问题,根据工资调整问题,缴费基数也有变动。”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麦瑞玲说。

数读:大病医保够贴心

年度高可支付30万元

东莞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大病医保,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参保人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障,就能也同时享受大病医保。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可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根据《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实际的费用小于或等于10万元,支付比例为60%,超过十万元的支付比例为70%,高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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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万人已受益实报比例提高13.7%

来自社保部门的新数据显示,自实施以来,东莞共有3.1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参保人实际报销额度高达到了30万元。2015年上半年,共有约0.6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其中一名参保人高报销了27.6万元。

另外,今年东莞全面铺开社保卡在市内定点医院的密码验证系统工作,进一步保障用卡安全。同时,进一步增强社保卡金融应用,与各银行加强合作,拓展社保卡应用范围,引导有关部门和群众将各项待遇发放到社保卡中,利用现有的一些优惠商户资源给予社保卡持有人折扣优惠。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定额加定比调整

东莞市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10%左右确定,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适当倾斜特定人群。调整后,每人每月的伤残津贴低将达到2010元。

据了解,东莞从2015年1月1日起,对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2015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和2015年1~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退休人员进行伤残津贴调整。

“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10%左右确定。”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适当倾斜特定人群。

调整的具体办法为:定额调整,每人每月按照128元定额计发。

定比调整: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案例1:某四级伤残员工陈某,调整前本人的伤残津贴月发金额1900元,调整后增加223元(包括定额128元/月和定比5%的95元/月),每月伤残津贴为2123元。

案例2:某四级伤残员工刘某,调整前本人的伤残津贴月发放金额为1700元,调整后增加213元(包括定额128元/月+定比5%的85元/月),但由于调整后刘某每月的伤残津贴为1913元,低于文件规定的2010元/月的标准,因此,刘某的伤残津贴会直接按照2010元/月的标准发放。

责任编辑/wangqi.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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