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结婚的悲剧了!元旦起晚婚假取消,23天变3天
房天下东莞二手房网 2015-12-22 11:15:00 来源:房天下
[提要]根据人民日报的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除了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外,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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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日报的消息,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除了明确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外,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东莞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这下晚婚假,晚育假真的没了,只有“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也就是说必须得响应新政策,生两孩的夫妻才能享受延长假期了。连对象都没有的大龄单身狗,这下跟还没来得及享受的晚婚假,晚育假say goodbye了。
根据规定,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个孩子为晚育。快看看你是不是满足以上条件,却硬是没赶上晚婚晚育假的单身狗?
三胎超生仍要罚款
为了限制生育数量,法律中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条文仍然维持原样。这是“超生罚款”的具体体现。所不同的是,“超生罚款”的对象变成了生育三胎及以上多孩的人群。
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修正法草案规定,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及代孕
草案还新增加了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要求,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都被禁止,还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禁止代孕也从过去的规章制度升级为法律条文。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至少要罚款1万元,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相关人士解释,禁止代孕是出于身心健康、伦理方面的考虑,除此之外也是为了避免多胎问题。
草案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
大龄未婚青年们
在12月31号前赶紧把婚假请了吧
不然到明年
就只有3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