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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拿期房当二手房交易 消费者差点丢了8万元

房天下东莞二手房网  2010-04-13 08:56:00  来源:网文

还没有拿到三证的期房,滨江一房产中介公司竟然拿它做起了交易。这起纠纷当中的买家潘小姐不仅落空了买房梦,还差点搭进去7万元保证金。杭州高新区(滨江)消协通过诉讼司法途径,成功地为潘小姐挽回了高达8万元的经济损失,创下今年区消协单件投诉挽回金额之最。

事情还得从去年9月3日说起,一心想买房的潘小姐走进滨江一家某房产中介公司,在该公司业务员的介绍下,联系上了房东张女士,并看中了她的一套房子,马上签订一份《房屋转让意向书》,协议内容为加价15万元转让欣盛东方郡的期房一套。

潘小姐说,当时张女士向她出示了期房的认购书和定金收据,并称可以更改买受人姓名,还承诺可以办理全部手续,到时潘小姐就可以直接和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为了确保后期交易成功,潘小姐向中介公司交付履约保证金7万元,公司出具了一张收据给她。

第二天,潘小姐和张女士一同前往东方郡更名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表示无法更名,张女士当时说那就等一下再办理,然后一等就再也没有让潘小姐去办手续。事后,潘小姐才知道,由于不能办理更名手续,张女士还是以自己的名义和房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更让潘小姐惊讶的是,所谓的房东张女士其实就是这家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潘小姐不再信任这家中介,于是要求中介公司退还7万元保证金。中介公司答应退还,但一直以“明天退还”为借口,一拖就是半年。

今年1月初,潘小姐向媒体寻求帮助,在媒体的帮忙下,中介公司出具了退款书面承诺书,但也一直未能履行。潘小姐无奈之下向滨江区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消协工作人员几经调解,最终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因经营者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潘小姐还是没办法拿到保证金退款。

最后,在滨江区消协的支持下潘小姐选择了司法途径,在消协提供的志愿者律师的帮助下潘小姐向滨江区消费法庭提起了司法诉讼。滨江区人民法院消费法庭依法受理了该案,通过向滨江区工商、消协等部门调查,当即向被告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庭前消费法庭多次拨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女士电话,希望能够主持双方的庭前调解,但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张女士始终采取回避态度,使法院审理陷入了僵局,由于当事被告拒不到庭,消费法庭只能缺席开庭审理。消费法庭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多种途径继续联系张女士,并通过工商局、消协、房管等部门给该房产中介及张女士施加压力。

张女士迫于多方压力,无奈主动联系消费法庭,要求协商,并同意了返还7万元保证金及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小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当场向消费法庭法官和区消协志愿者律师及工作人员致谢。

消协部门提醒消费者,从法律角度来说,期房是不能交易的,如果是买二手房,一定要看到三证才能签订合同。

责任编辑/zhaona.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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