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校地址:虎门镇金洲南坊村大塘一巷(太沙路75号)
- 学校特色:小班教学
- 学校电话:0769-87512055
- 招生简章
- 招生简章
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结合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容量及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数量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学在虎门”教育品牌为目标,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原则,强化招生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的自身形象,努力促进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今年我镇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由镇委委员卢任昌任组长,教育办主任吴灿洪以及副主任谢门才、麦金海、曾灿基、何炳南、吴晓江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各公办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一)起始年级
1、小学
2017年秋季,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62个班2790人(班额标准为45人,具体安排见附件1)。预计招收本镇户籍适龄儿童1434人,特殊群体的适龄儿童约255人,随迁子女1103人(其中通过积分制招收700人,通过优惠政策招收约277人,预留126个学位用于解决“倍增计划”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让更多随迁子女享受良好的教育,增强异地务工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局要求各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以及积分制民办学位阶梯式学位补贴的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8%。我镇根据东莞市积分制入学的相关精神,从高分到低分按三个分数段进行招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第一分数段700名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第二分数段178名随迁子女享受一档学位补贴入读我镇辖区内的民办学校,第三分数段977名随迁子女享受二档学位补贴入读我镇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共计1855人。
2、初中
全镇公办初中一年级2017年秋季计划招收48个班2400人(班额标准为50人,招收人数与去年相同,具体安排见附件3),预计可招收本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1395人,特殊群体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20人,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785人(其中通过积分制招收528人,通过优惠政策招收197人,预留60个学位用于解决“倍增计划”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二)非起始年级
1、小学
全镇公办小学非起始年级共安排78个学位,用于通过积分制招收随迁子女插班就读(具体见附件5)。
2、初中
全镇公办初中非起始年级共安排16个学位,用于通过积分制招收随迁子女插班就读。
四、招生对象
(一)起始年级
1、小学、初中
(1)具有虎门镇户籍,小学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为2017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限定名额,优先根据第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学校的学位数安排,额满为止)。
(3)下列人员的子女为特殊群体,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入读有学位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①中央、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
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④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
⑤在虎门镇工作或居住的台湾人士(需持有东莞市台湾事务局出具并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加签意见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华侨华人(需持有东莞市外事局出具的《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二)非起始年级
1、小学
符合《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条件的小学在读随迁子女(限定名额,优先根据第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学校的学位数安排,额满为止)。
2、初中
符合《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条件的初中在读随迁子女(限2017—2018学年就读初二的随迁子女,限定名额,优先根据第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学校的学位数安排,额满为止)。
五、优惠对象
下列人员的适龄(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或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子女,可以享受我镇的优惠政策,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入读有学位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一)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在虎门镇辖区企业工作人员;
(二)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三)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四)户口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人员;
(五)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六)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东莞连续工作满一年或在东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七)近三年获虎门镇委、镇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奖章并在虎门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
(八)在虎门镇2016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及老员工(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五年以上,且在该企业学位指标范围内)。
(九)在虎门镇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级高新科技企业或获省以上名牌、名标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且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及老员工(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五年以上,且在该企业学位指标范围内)。
(十)在我镇“倍增计划”企业工作,个人缴纳收入所得税的非东莞户籍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且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及老员工(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五年以上,且在该企业学位指标范围内)。
(十一)不满足(八)、(九)、(十)要求,但对社区有突出贡献的中小型骨干企业的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其中举办者必须是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代表或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且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且2017年4月前已在该企业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
(十二)未达到(九)、(十)、(十一)要求的虎门商会优秀会员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申请者的个人条件要符合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工资9000元以上税额或技术骨干按月工资5000元以上税额,2017年4月前已在该单位服务并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
六、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常态随机编班。户籍生按片区划分;特殊群体、优惠政策由教办统筹安排;随迁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小学、初中限定名额,优先根据第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学校的学位数等原则统筹安排。若三个志愿均未录取,则根据服从分配的志愿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额满即止。因特殊原因不能去公办学校就读的,可选择申请就读政府学位补贴的我镇辖区内的民办学校。由此产生的公办学校学位空额,按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积分达到享受政府学位补贴且愿意服从安排的申请人。
七、招生办法
(一)小学
1、报名
(1)报名时间
进城务工人员、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5日;申请通过优惠政策、特殊群体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虎门镇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申请跨学区借读的,报名时间为5月6日(星期六)。
(2)报名地点
具体安排见附件2。
(3)报名办法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
①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由家长带其适龄子女和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东莞市虎门镇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②申请跨学区借读的,由家长提出借读申请,并带齐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东莞市虎门镇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到虎门教育办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特殊群体适龄儿童、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到虎门镇教育办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可在虎门教育网转学栏下载相关表格)。其中,中央、省属单位,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类人员的非虎门籍子女,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到教育办一次性交验资料报名。各社区中小型骨干企业由社区派专人办理,虎门商会会员单位(企业)由虎门商会派专人办理,一次性交验资料。
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适龄儿童: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对报名系统的积分结果无异议后,限期内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房管所一楼)提交基本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2、录取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其他农村社区公办学校的,由各校依照镇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申请跨学区入读城区公办小学的,由教育办统筹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的条件及原则、程序,由镇教育办录取,7月1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特殊群体及享受优惠政策申请人在教办领取;积分制申请人按网上公布的录取学校,到相应学校领取,当天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初中
1、报名
在虎门镇小学就读具有虎门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在虎门镇外小学就读,志愿回虎门镇升读公办初中的虎门镇户籍应届毕业生:5月20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期间,到虎门镇教育办公室义务教育室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学校盖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档)。
小学应届毕业的特殊群体子女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5月22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虎门镇教育办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小学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初中: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对报名系统的积分结果无异议后,限期内到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房管所一楼)提交基本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初中在读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插班入读公办初中(只限初二年级):同上。
2、录取
镇教育办依照镇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并统筹安排就读学校,7月1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统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本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加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课掌上通等媒体,大力宣传我镇公办学校2017年秋季招生政策和具体工作安排。各社区、幼儿园、公办学校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公办学校招生政策问题要认真解释,争取各方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要积极引导适龄儿童中的随迁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确保今年我镇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制度。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各项政策和规定,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作纪律处分。
九、附则
(一)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户口簿与监护人信息由公安户政部门通过全国户政网审核,优惠政策群体的证件信息由教育办会同发证机关审核,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的出生证件信息由计生部门通过全国、全省计生平台审核,学籍信息由教育部门通过全国学籍平台审核。
(三)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入读小学必须在6周岁入读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如学籍管理平台无法办理学籍登记(录入),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小学、初中在校生不得申请留级重读,如入读后查出留级重读,不能正常在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办理学籍管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五)申请跨区就读一年级的虎门户籍适龄儿童,不得重复报名。
(六)聋哑和弱智儿童到东莞启智学校(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6号)报名。详情请阅《东莞市启智学校招生简章》(咨询电话:22481020、22329020)。
(七)中央、省属单位,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类人员,为非虎门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社区、商会)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证明材料。
附件:1. 虎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2. 虎门镇公办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报名安排表
3. 虎门镇公办初中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4. 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17年秋季随迁
子女招生计划表
5. 虎门镇2017年公办中小学各年级计划插班人数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显示全部]
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结合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容量及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数量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学在虎门”教育品牌为目标,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原则,强化招生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的自身形象,努力促进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今年我镇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由镇委委员卢任昌任组长,教育办主任吴灿洪以及副主任谢门才、麦金海、曾灿基、何炳南、吴晓江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各公办学校成- 查看电子版: 招生简章
- 学校介绍
该校创办于1941年秋,地址位于牛山脚下,南坊村谭氏宗祠,命名“仰农学校”。解放后,改名为“虎洲小学”,至1970年更名为“金洲小学”,是为金洲小学的前身。学校占地面积10064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993平方米。学校现有19个教学班,学生820人,教师48人。各教学用室按省市一类学校要求配备,现有电教平台19个,计算机120多台。校园建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拥有三大教育网络系统,即定点调频广播系统、双向教学闭路电视系统和教学视频节目点播系统。体育运动场占地面积3812平方米,配有200米塑胶跑道、篮球场、乒乓球场设施。图书馆藏书30000多册,电子读物25000多册。艺术长廊、名人塑像、宣传栏等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氛围。
- 招生范围
1)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符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限定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额满为止)。 (3)下列适龄(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特殊群体: ①中央、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 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虎门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④祖籍为虎门,或在虎门镇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 ⑤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
- 入学条件
1)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符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限定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额满为止)。 (3)下列适龄(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特殊群体: ①中央、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 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虎门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④祖籍为虎门,或在虎门镇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 ⑤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
- 学校特色描述
全体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改革创新,学校领导、教师严谨敬业,团结向上。教师们重视理论学习,不断更新教学观念,用好现代化的教学辅助设备,